根据《专利法》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任何人认为某项专利不符合法律规定,都可以请求该专利无效。想要申请专利无效,就要有充足的证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证据,那么,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如何举证?举证期限是多久?下面我们就来介绍。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举证责任的分配也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无效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当事人在收集专利无效证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外文证据的提交:对方当事人对中文译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对有异议的部分提交中文译文。
第二、域外证据的提交: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
1、请求人举证期限: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补充证据,并且应当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的无效宣告理由。
2、专利权人举证期限: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答复期限内提交证据,但对于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原件等证据,可以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