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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专题之五】全国政协委员黄立:加大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

 最后更新:2022-03-18  浏览:1298次

 

全国政协委员、高德红外董事长黄立今年有针对性地提出,我国需要加大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近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相关法规制度不断健全、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但同时,我国商业秘密保护还相对薄弱,影响我国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及国际竞争力。在此基础上,黄立提交《关于加大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鼓励原创科技发展激发民族创新活力的提案》。

 

 

商业秘密,极具竞争力的无形财富

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知识产权的客体之一也是市场主体开展竞争的秘诀和实力所在,是所有者经过长期研发和用心经营所产生的劳动成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侵犯商业秘密作为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很大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营商环境市场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具有巨大的负面影响。

 

保护错位,如何保护企业利益?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知识产权法规制度体系和保护体系不断健全、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但在商业秘密保护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相关政策和法律相比现实需求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落后。

2022年3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该《方案》旨在用3年时间提高试点地区对商业秘密保护的治理水平和保护效能,营造重视商业秘密、尊重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整体环境。该方案的印发是我国商业秘密保护道路上的一大步,也从侧面反映了该领域相关法规政策正在建设之中,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

 

立案侦查,加大商业秘密司法保护

黄立经过长期调研,结合高德红外自身的发展历程,指出之所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遭遇商业秘密侵犯难以追责,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目前商业秘密案件面临的“两难”——立案难和取证难。对此,他建议最高检和公安部要进一步参与到对商业秘密侵犯案件的侦察、破获过程中,明确自身权责,加大办案力度,减轻企业压力。

比如,公安部应该联合国资委、工商联,设点对企业商业秘密侵犯案件进行统计调查,了解商业秘密被侵犯的真实情况。同时由最高检和公安部牵头制定更加明晰的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开展专项行动,对商业秘密侵权案件进行受理立案。在此基础上,公安机关应严格执法,对商业秘密侵犯案能立则立,该查尽查,对于基层无法受理的案件,应当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或热线,给企业提供继续发声的通道。最后,在立案后,公安机关应严格遵守办案流程采取相应的刑事侦查措施进行取证,不能将取证责任转移至企业,要求企业提供明显超出其能力范围外或企业不合理的证据,给企业造成无端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