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当申请人提出专利无效之后,专利复审委员会会下发几类形式审查通知书给请求人,相应的请求人也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补正,那么如果在形式审查过程中发现有形式缺陷,专利无效如何下发形式审查通知书?
《补正通知书》:例如提交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形式要求的,会收到《补正通知书》,请求人需要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适用15天的推定收到日)内补正。
《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例如在一个月期限内未缴或未足额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的,会收到《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人需要重新提交无效宣告请求,并在一个月期限内足额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
《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例如请求人在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中未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的,或者提交有证据但未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的,或者未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的,会收到《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一般来说,此时无效宣告请求人需要修改无效宣告请求书,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或者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理由,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并重新提交无效宣告请求。
其他通知书:这一类通知书在办案过程中很少遇到。一般情况下,此类通知书无需答复,但也要看具体的通知书内容,如果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要求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答复的,那么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就要按要求进行答复。比如在遇到需要等待在先作出的专利权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生效而暂时无法审查的,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会下发其他通知书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如果没有形式缺陷,则直接进入下一步骤:受理。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 下发形式审查通知书虽然只是整个专利无效程序中的一小部分,但是却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没有及时补正,那么下面的步骤就很难进行,也可以说不能进行了,整个专利无效程序就直接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