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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讯】加多宝被判赔广药500万,马拉松诉讼再了一桩

 最后更新:2016-07-12  浏览:2274次

7月19日,广东高院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其须向广药赔偿500万元的判决。这两家凉茶制造商因为商标、广告语、包装等问题,进行了一系列诉讼。

    7月19日晚间,白云山公告称,其控股股东广药集团收到广东高院判决书,这次是关于广告宣传及配方问题的二审判决书。2015 年 12月23日曾公布过一审判决:广药集团希望证明自己拥有传承王老吉凉茶独家秘方;认为加多宝借王老吉后人的声明,侵害了其权益。一审广州中院判决广东加多宝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侵权行为;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500万元;另外还要道歉。当时加多宝不服广州中院一审判决,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但二审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一系列诉讼进展,6月底腾讯财经对话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时,他曾表示过不满,"20年来加多宝投入数百亿资金将王老吉培育成一个市值千亿的品牌,没有得到过一声感谢,反而被扣上侵犯商标权的帽子。试问,谁可以在没有合法授权的情况下经营一个品牌长达17年?"

    上世纪90年代,加多宝租用“王老吉”商标。在2010年主合同到期后,广药与加多宝就“王老吉”商标问题产生诸多争议。2012年,“王老吉”商标使用权被判广药集团收回。此后,双方围绕商标侵权、包装、广告语等爆发多达十余次诉讼。

    两家宿敌之间另一案件更引人关注。6月24日,广东高院公开审理广药集团诉加多宝集团商标侵权案。这一诉讼因广药主张加多宝赔偿金额高达29.30亿元。这是2014年5月7日,广药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同时加多宝在全国六家公司要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2015年2月,广药集团申请将原10亿元赔偿金额变更为29.30亿元。

    对于天价赔偿案件,加多宝集团冯志敏表示,有书面证明、商业往来函件可以证明,加多宝的商标租赁行为,已按时足额支付许可使用费,侵权之说不合法、不合理;29亿赔偿数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除了上述两起案子,双方在多地区还有许多诉讼进行中。

    早在2013年5月,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广药与加多宝互诉红罐包装装潢侵权纠纷一案,被外界视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2014年12月13日,广东高院判决红罐凉茶装潢权属于广药集团。加多宝将此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红罐案”。

    2013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王老吉“被改名案”,一审判决加多宝败诉。加多宝当庭提起上诉。2014年7月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

    2014年10月2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归属案。

    2015年7月29日,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就广药集团发布《揭秘王老吉之争》广告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加多宝胜诉扳回一局。

    对于早前不太有利的诉讼结果,冯志敏表示,目前部分案件尚在二审阶段,部分仍处于再审申请阶段,(广药)所谓官司连胜、高额赔偿等说法,都只是一方说辞;对于加多宝而言,官司的输赢在纸面,赢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同更为重要。

 

图/文来源:百度图片/腾讯财经

编辑:知产团—江佶笑(ID:ZhiChanT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