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马一德提出,随着全社会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大幅的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纠纷数量也逐年增加,其中主要以诉讼为主,存在耗时长、成本高等问题。他建议将司法、行政力量与民间力量相结合,共同推动知识产权调解与诉讼的对接,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知识产权纠纷是知识产权人因行使知识产权或第三人侵权而与不特定第三人产生的争议。随着全民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过去几年时间里,中国法院新收的知识产权案件每年都在增加,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局面。至今为止,我国知识产权业界对于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更多是基于传统思维,即以诉讼方式解决争议,这种主流认识难以解决新形势下知识产权纠纷的复杂局面和困境。因此,不少业界人士认为,中国应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比如,马一德就认为,商事调解具有低成本、高效率、保密性强等特点,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上具有特定优势,尤其适合解决难判是非、涉及复杂商业利益的知识产权纠纷。同时,在科技爆炸的当下,知识产权的域外效力也存在扩张的需求,商事调解作为非诉争议解决方式,能够灵活高效,弥合文化冲突并化解多边争议,更妥善地处理涉及商事主体的经济活动。
不仅如此,近年来我国司法部门和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也大力提倡发挥商事调解在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中的作用。我国知识产权调解正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尽管现在商业调节在民间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上已经展露手脚,但其对于知识产权诉讼的替代性作用还未充分释放,需要更多的制度性设计加以推动。
针对这一问题,马一德建议将司法、行政力量与民间力量相结合,共同推动知识产权调解与诉讼的对接,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相关主体,比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和中国贸促会等应该积极发挥引领带头作用,探索建设知识产权纠纷民间解决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调解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