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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口审程序如何进行?

 最后更新:2021-07-21  浏览:2096次

在专利无效审理过程中,由于书面材料有时并不能清楚展示双方的观点和证据,这时就需要双方当事人在接到专利复审委员会的通知后,一起当面陈诉各自的观点和证据,也就是口头审理。那么,专利无效口审程序如何进行?下面我们就来介绍。

 

专利无效口审程序素材图

 

专利无效口审程序如何进行?

 

口审的基本流程同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遵循开庭、庭审调查、庭审辩论、最后意见陈述、闭庭。实务中,一般按照三个阶段来进行:

 

第一阶段:核对身份、回避、和解、资格等

 

1、书记员核对双方身份以及委托权限(代理人要代理人证原件,公民代理要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书;企业的参加人员也要企业的委托书;委托权限只能为一般代理;只有专利代理人才可以特别授权,特别授权要在委托书上注明授权权限为:和解、撤回无效请求等);

 

2、合议组组长介绍合议组成员,询问是否需要回避;

 

3、双方代理人介绍请求人以及专利权人以及本人身份、委托权限、谁是第一发言人;

 

4、交待口审规定,双方无异议就进入实质程序。

 

第二阶段:调查阶段

 

5、主审员一般先请请求人说明无效理由、依据、证据以及证据的结合方式;然后专利权人介绍基本的答辩理由以及意见;

 

针对主权项,主审员一般会要求请求人归纳相对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的区别特征,然后针对该区别特征,在哪些证据中有公开或启示或者属于公知常识等。双方质证无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第三阶段:辩论阶段

 

6、双方辩论无效理由、依据及相互观点:双方就这些理由证据一一争辩,合议组适时提问并规范把握程序进程;口头审理辩论时,合议组成员可以提问,但不得发表自己的倾向性意见,也不得与任何一方当事人辩论。

 

7、最后双方所有意见陈述完毕,分别进行总结发言:合议组组长宣布口审结束,合议组离开,代理人留下来等书记员整理打印好庭审记录,然后核对后双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