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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

 最后更新:2021-07-15  浏览:1947次

任何人如果认为某项已经获得专利权的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的相关规定,都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专利无效宣告。经过专利无效审查程序之后,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的专利,会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

 

专利无效素材图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法律效力:

 

1、《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所谓“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即指法律上认定该专利权从授权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是自被宣告无效后才失去法律效力,即对专利权无效的宣告是有溯及力的。

 

2、宣告专利权无效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已经履行或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3、《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关于专利权无效的宣告对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者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的规定,对因履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而支付的专利使用费或者因履行专利权转让合同而支付的转让费,当事人不得请求返还。

 

被宣告专利无效的当事人,在宣告结果之后,将不会再对这项专利享有所有权,该原专利权将不复存在,若是今后仍然使用该专利权,则按照侵权行为处理。另外,在宣判结果之前,若是原专利人对自己手中的专利使用并转让,那么其得到的专利收益应该给予新的专利所属人员,否则将违背公平原则、平衡机制。原专利人或者原专利转让人员应该返还一部分或者全部的专利转让费以及专利使用费给重新判定的专利所有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