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被授予后,如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和单位均可依专利复审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利权无效。在请求同时需要提交专利无效申请书,没有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就不能启动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和宣告专利权无效。那么,专利无效申请书怎么写?有什么要求?下面我们就来介绍。
申请人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提出无效请求都是使用专利局统一的表格,所以理由部分都在表格里填写,最重要的是结合证据对无效理由的论述部分。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中的栏目信息包含:
(一)案件编号。
(二)专利的基本信息,即专利号、授权公告日、发明创造的名称和专利权人。
(三)无效宣告请求人的基本信息,即请求人的姓名或名称、电话、居民身份证件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电子邮箱、国籍或注册国家(地区)、经常居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邮政编码和详细地址。
(四)收件人的基本信息,即收件人的姓名、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和详细地址。
(五)专利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即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和机构代码,以及专利代理人的姓名、执业证号和电话。
(六)根据专利法第45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对上述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范围及所依据的证据。
(八)结合证据对无效宣告请求理由的具体陈述意见。
(九)附件清单。
(十)无效宣告请求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十一)专利复审委员会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