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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是什么?

 最后更新:2021-04-23  浏览:1365次

专利所有人在已经获得专利权之后,是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被宣告专利无效的。专利权无效是经第三人申请、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对已授予的专利作出无效的决定。那么,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是什么?下面我们就来介绍。

 

专利无效宣告素材图

 

一、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是什么?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是指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制度。

 

二、专利无效请求的对象是哪些?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对象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放弃(自申请日放弃的除外)或者已被部分无效的专利。

 

三、什么时候可以提起专利无效请求?

 

专利权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四、专利无效请求的周期:

 

自递交申请之日起,专利复审委员会会在8-12个月左右做出决定。

 

五、专利无效的请求流程:

 

1、请求人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和相关证据(如对比文件、使用公开证据等等);

 

2、复审委受理该无效宣告请求后一般成立三人合议组进行审理;

 

3、合议组将请求人提交的请求书及相关证据转送给专利权人,指定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答复;

 

4、合议组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要求双方当事人在指定的日子到复审委参加口头审理;

 

5、合议组主持口头审理,对焦点问题进行调查和询问双方当事人(类似法院开庭审理);

 

6、口头审理结束后一段时期内向双方当事人发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告知双方最终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