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拖把”专利,曾历经多次“无效”请求却“屹立不倒”
据了解,“拖把的脱水装置”实用新型专利,曾是我国台湾地区的拖神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专利,后期转让给了福建某公司,该专利除了在中国申请专利外,还同时在日本、美国、韩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或地区进行了申请,并获得了授权。
这种旋转拖把功能实用、操作方便,市场销售量大,同时其专利权一直十分稳固。该专利产品占领市场近10年,获得了丰厚利润,也因此涉及广泛的市场利益,福建某公司还对市场专利侵权发起了多起诉讼,相关被告和社会公众对涉案专利共提起多次“无效宣告”请求,其中12次“专利无效”请求全部被裁定“维持有效”,该专利一直毫发无损、“屹立不倒”。
福建某公司从2017年起对浙江金华三家企业发起专利侵权诉讼,并于2018年将上述三家企业起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600万元。福州中院经多次开庭审理后,于2019年7月15日作出判决,认定三被告构成侵权,全额支持了原告的索赔请求。值得一提的是,该判决做出时,涉案专利已经到期自动终止。
最终2020年6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了相关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涉案专利全部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