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口审介绍
1、口审的发生
口审不是专利无效的必须流程,按照2017版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复审委是否安排口审,遵循以下原则:
(1)请求人提交的无效请求证据充分、理由成立,专利权人未要求进行口头审理,可以直接作出决定,不需要进行口审。
(2)请求人请求宣告无效的范围部分成立,可能会作出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的决定的,应当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
(3)其余情况均可口审可不口审。
当然,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进行口审,请求进行口头审理的理由如下:
(1)当事人一方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
(2)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
(3)需要实物演示。
(4)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出庭作证。
2、回避制度
合议组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合议组成员应当自行回避而 没有回避的,当事人有权请求其回避:
(1)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专利权有利害关系;
(3)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查;
(4)曾参与原申请的审查。
当事人请求合议组成员回避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且说明理由,必要 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3、口审的基本流程
口审的基本流程同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遵循开庭、庭审调查、庭审辩论、最后意见陈述、闭庭。实务中,一般按照三个阶段来进行:
第一阶段:核对身份、回避、和解、资格等
(1)书记员核对双方身份以及委托权限(代理人要代理人证原件,公民代理要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书;企业的参加人员也要企业的委托书;委托权限在委托书上列明为一般代理还是特别授权;特别授权要注明授权权限为:和解、撤回无效请求等)
(2)合议组组长介绍合议组成员,询问是否需要回避,
(3)双方代理人介绍请求人以及专利权人以及本人身份、委托权限、谁是第一发言人
(4)交待一堆固定的口审规定,双方无异议就进入实质程序,
第二阶段:调查阶段
(5)主审员一般先请请求人说明无效理由、依据、证据以及证据的结合方式;然后专利权人介绍基本的答辩理由以及意见;
针对主权项,主审员一般会要求请求人归纳相对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的区别特征,然后针对该区别特征,在哪些证据中有公开或启示或者属于公知常识等。
双方质证无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
第三阶段:辩论阶段
(6)双方辩论无效理由、依据及相互观点
双方就这些理由证据一一争辩,合议组适时提问并规范把握程序进程;
在口头审理辩论时,合议组成员可以提问,但不得发表自己的倾向性意见,也不得与任何一方当事人辩论。
(7)最后双方所有意见陈述完毕,分别进行总结发言。
合议组组长宣布口审结束,合议组离开,代理人留下来等书记员整理打印好庭审记录,然后核对后双方签字。
时间:口审时间一般2个小时,根据案件复杂度确定;核对签字时间一般要大半个小时,复杂的案件,可能要开一天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