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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撰写高质量的申请文件

 最后更新:2018-04-16  浏览:2479次

李宁宁


 

A、充分了解现有技术

“现有技术”指该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有优先权为优先权日)之前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对于专利代理人而言,掌握现有技术是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前提。代理人将专利申请主题与相关的现有技术作比较分析明确专利的发明点,是撰写出高质量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基础。

 

B、加强发明人与代理人的沟通

技术交底书是代理人了解技术方面的第一步,但是,有的发明人只会做、不会写,或者写得不规范,他提交出来的技术交底书,可能只有寥寥数百宇,让代理人无法了解现有技术是什么,创新点在哪里,甚至都无法理解申请专利的技术内容;在与发明人电话沟通的过程中,代理人要引导发明人,谈背景技术、谈背景技术存在的问题,谈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谈解决这些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果有附图,最好结合附图谈,再谈解决这些技术问题采取的技术方案所产生的有益效果,让他把申请专利的技术讲明白,把现有技术讲清楚,把创新点总结出来。另外,代理人还要引导发明人,这个技术还有没有可以改进的可能或者可以变通的地方,以周全保护发明创造的利益。

 

C、权利要求的撰写

1.确定核心区别技术特征和关键创新点

根据与现有技术相比较获得的最核心的区别技术特征,并用一句话概括,代理人必须以该方案和现有技术的区别为出发点;以及,发明人撰写的交底文件中的技术方案仅仅是优选的方案,这就需要代理人在优选实施例中,找出最具有创造性的关键创新点,关键创新点的意义在于为权利要求的布置提供方向,关键创新点应该在从属权利要求中进行重点的分层次布置。

2.审定核心权利要求的技术主题

核心权利要求确定后,反过来可以确定核心权利要求的技术主题。因为,原来的技术主题是在形成该核心权利要求前就形成的。该技术主题没有考虑核心权利要求包含的所有技术特征可能扩展的范围,很可能,原先的技术主题会过窄或者过宽。

3.校核核心独立权利要求

审定技术主题的过程完成后,需要在新的技术主题下,考虑原先初步撰写的核心独立权利要求中的一些技术特征在新的技术主题下是否合适;乘此机会,还需要进一步思考该核心独立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是否可以删减和上位,这些问题在最初形成过程中已经做了考虑,但是,再一次思考往往能够检查出新的问题。核心权利要求是权利要求撰写的重中之重,反复考虑也是非常必要的。

4.分层次布置从属权利要求

确定的关键技术特征是从属权利要求的重点,应当通过从属权利要求逐层落实;每一个从属权利要求都是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引用某一个权利要求只是简化的写法,在思考时、在语言组织时,都应当把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内容以假想的方式完全代入,以此展开对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

5.进行两步整体审核

整个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都需要反复审核。审核可以查缺补漏,对整个文件的完善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D、说明书撰写

说明书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例。

背景技术很重要,这是你进行发明创造的根本原因,此部分一定要详细阐述本领域中现有技术的缺陷。无论是原创性发明还是改进型发明,都是基于现有技术的缺陷而产生,因此这部分写的不好很有可能导致跟你的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无法匹配。有必要时可以引证相关的文献,数量不唯一。 

发明内容是参照背景技术中的缺陷或问题而来,有了问题自然就要解决问题,解决问题采用的方案就是该部分的核心内容。技术方案基本跟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一致。最后是有益效果。

具体实施例要尽量详细丰富,所以这部分就尽情的挥墨吧,把你认为跟该方案有关甚至是能够使该方案实施的所有技术要点、特征都写进来。权利要求书中有上位概念的,就在此处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施例支持该上位概念。权利要求书中出现自造名称的部件或者没有统一专业名称的部件,那就在此处加以详细说明。基本上这个部分的作用就是让任何一个本领域的人看到这些文字和图就能大致还原出你的发明创造。切记,权利要求书中所包含的所有技术特征都必须在该部分体现,如果没有后果极为严重,而且几乎不可能补救。总之一句话:越多越好!

 

E、注意专利申请文件的检查

权利要求书与专利说明书在整个专利申请文件中处于核心的位置。为防止专利申请文件出现错漏,影响专利申请质量,应当重点注意检查权利要求书与说明书。

对权利要求书应重点检査:

a.在权利要求1或其他独立权项中记载的技术方案里包含有达到本专利目的所需要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而没有多余的技术特征。

b.在权利要求1中代表每一个技术特征的表述,在足以区别现有技术且不影响实现本专利目的时,尽可能采用较上位的表述;

c.在从属权利要求中,用疏密得当的对必要特征的细化和非必要特征的补充,限定出尽可能多的技术方案的变形。

对说明书的检查:

a.权利要求书中的全部内容在说明书里能够得到支持;

b.说明书里术语是专业的、确定的、前后一致的;

c.说明书中关于技术背景的描述是客观的,关于专利的目的或要解决技术问题的表述是与要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对应的;

d.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应该可以充分支持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全部技术方案。